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50週年慶

輔導與諮商學系114學年徵聘1-2名專任教師公告

專 長:輔導與諮商領域。
名 額:助理教授(含)以上1-2名。
應徵資格:
一、學歷
(一)具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諮商、輔導、教育心理、社會工作或心理之博士學位;或已通過博士學位論文口試(請出具口試通過證明)。持外國學歷者,請檢附學歷認證證明。
(二)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予者,須具有畢業後於其它公私立大專校院(機構)擔任教學或研究資歷累計至少2學期,或諮商專業實務經驗3年以上。
二、專長:能教授輔導諮商專業課程爲基本條件;另具諮商實務與督導、婚姻與家庭諮商、社會工作與社區諮商、學校輔導、員工協助方案等跨領域專長尤佳。
三、學術表現: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註1外,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:(論文發表或計畫與應聘專長相關)
(一)最近3年至少2篇論文於相關專業領域發表(相當於SCI、SSCI、TSSCI、EI、A&HCI、THCI或SCOPUS等學術性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(二)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2個科技部或公部門研究計畫。
(三)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學術性專書1本或4篇專書章節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(四)具業界實務經驗或專業成就,有具體傑出事蹟可供審查。
前述論文及國科會或公部門之研究計畫,可相互折抵,但以一件為限。
註1:依據本校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,所稱「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」,係指獲博士學位次月起算3 年內(以應聘日為推算基準),未曾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並取得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。
聘 期:預計起聘日期為114年8月1日,職級依學校規定聘任。
申請截止:至114年3月7日(星期五)下午5時前止送達。

★詳細資訊請查看附件徵聘公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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