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50週年慶

☆本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☆

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
專  長:輔導與諮商領域。
名  額:助理教授(含)以上1名。
應徵資格:
一、 學歷
    (一) 具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大學諮商、輔導、教育心理、社會工作或心理之博士學位;或已通過博士學位論文口試(請出具口試通過證明)。持外國學歷者,請檢附學歷認證證明。
   (二) 最高學歷若為本校授予者,須具有畢業後於其它公私立大專校院(機構)專任教學或研究資歷1年以上,或諮商專業實務經驗3年以上。
二、 專長:能教授本系三級課程架構中共同必修或組必修課程爲基本條件;另具下列專長 之一為佳:心理計量、實習與督導、表達性藝術治療、社區諮商等。
三、學術表現:除獲有博士學位之初任教師註1外,新聘專任教師應具有下列條件之一:(論文發表或計畫與應聘專長相關)
  (一)最近3年至少2篇論文於相關專業領域發表(相當於SCI、SSCI、TSSCI、EI、A&HCI、THCI或SCOPUS等學術性期刊論文,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)。
   (二)最近3年至少應主持2個科技部或公部門研究計畫。
   (三)三年內有正式出版之學術性專書1本或4篇專書章節,並檢附審查意見及通過出版之相關證明。
   (四)具業界實務經驗或專業成就,有具體傑出事蹟可供審查。
前述論文及科技部或公部門之研究計畫,可相互折抵,但以一件為限。

起聘期:預計起聘日期為112年2月1日,職級依學校規定聘任。

申請截止:至111年9月21日(星期三)17:00前止送達。

詳細資訊請查看附件徵聘教師公告